四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政策速递 2025-03-17 11:48:58 浏览:253
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第四条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一)在文本的起始、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者通用符号提示等标识,或者在交互场景界面、文字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二)在音频的起始、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语音提示或者音频节奏提示等标识,或者在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三)在图片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四)在视频起始画面和视频播放周边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可以在视频末尾和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五)呈现虚拟场景时,在起始画面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可以在虚拟场景持续服务过程中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六)其他生成合成服务场景根据自身应用特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第五条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
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是指按照特定编码格式嵌入到文件头部的描述性信息,用于记录文件来源、属性、用途等信息内容。
第六条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
(一)核验文件元数据中是否含有隐式标识,文件元数据明确标明为生成合成内容的,采取适当方式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明确提醒公众该内容属于生成合成内容;
(二)文件元数据中未核验到隐式标识,但用户声明为生成合成内容的,采取适当方式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提醒公众该内容可能为生成合成内容;
(三)文件元数据中未核验到隐式标识,用户也未声明为生成合成内容,但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检测到显式标识或者其他生成合成痕迹的,识别为疑似生成合成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提醒公众该内容疑似生成合成内容;
(四)提供必要的标识功能,并提醒用户主动声明发布内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内容。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传播平台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传播要素信息。
第七条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者上线审核时,应当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说明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的,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核验其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第八条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方法、样式等规范内容,并提示用户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标识管理要求。
第九条用户申请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的,服务提供者可以在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并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条用户使用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发布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服务提供者开展标识活动的,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应当按照本办法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并加强标识信息共享,为防范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网信、电信、公安和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热门资讯
-
行业新闻
为什么临港未来2-3年将迎来“人口”新一轮爆涨?
前段时间,临港土地推介会上,官方提出“目前新片区处于‘人口爆炸前夜’,未来2-3年将迎来新一轮爆发增长。并提了重要依据:很多企业总部、科研、金融及各类高新产业的落地时间在2-3年,其中:1、103片区科创总部湾汇聚24家企业,将于2023-2024年集中竣工,可容纳约2.1万科研人员办公;2、105片区金融湾总部,将于2023年9月-2025年6月分批竣工,众企业将入驻;3、未来3年,整个滴水湖将增加7-9万高端工作人口;4、2024年开始,每年...2023-06-20 10:00:29
-
选址贴士
智慧源
•陆家嘴数智天地●智慧源位于金色中环发展带中五大潜力地区之一,是浦东新区落实“五大倍增行动”计划,实现“2万亿”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 产城融合示范区域内将集聚高品质现代服务业,缝合陆家嘴、金桥、张江板块的产业和城市功能,以陆家嘴集团一贯的建设及运营水准整体提升城市品质,集聚多元人才。• 地铁11号线严御路站上盖;• 紧邻中环线,与市中心主要商务区域和交通枢纽快速联通;• 数智天地处在大张江范围内,目前区...2023-05-11 16:01:08
-
行业新闻
临港新片区
科创总部湾是国际创新协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至南港大道、南至环湖南二路、西至海港大道、北至环湖南一路,是南汇新城“十四五”规划建设行动方案中重点规划建设的四大区域之一,目标建设成为具有全球标识度的科技创新区域。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科创总部湾”形象显示度,分散布局商办、科研、教育、商旅、公服等元素,为社区工作、生活人群提供优质的科创研发配套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科创总部湾首排地块汇集了中建、中铁...2023-05-12 11:48:02
-
选址贴士
御中心
• 陆家嘴数智天地●御未来位于金色中环发展带中五大潜力地区之一,是浦东新区落实“五大倍增行动”计划,实现“2万亿”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 产城融合示范区域内将集聚高品质现代服务业,缝合陆家嘴、金桥、张江板块的产业和城市功能,以陆家嘴集团一贯的建设及运营水准整体提升城市品质,集聚多元人才。• 地铁11号线严御路站上盖;• 紧邻中环线,与市中心主要商务区域和交通枢纽快速联通;• 数智天地处在大张江范围内,目前...2023-05-11 13:02:03
-
行业新闻
临港的“陆家嘴”
临港新片区现代服务业开放区(105社区)定位是未来临港的“陆家嘴”:总面积约19.67平方公里。这一区域以“全域统筹、区域联动、生态宜居、高端集聚”作为建设要求,构建以机场联络线站点为核心,重点发挥新片区跨境金融的优势,发展面向国际的跨境贸易、数字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全球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港开放区站TOD地块城市设计效果图(以地块建筑设设计施工图为准)据悉,临港开放区站TOD项目总建筑面积180~220万平方...2023-04-25 11:04:44
热门楼盘推荐